音乐表演技能
一、课程性质与目标
二、考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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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器乐方向:背谱演唱、演奏完整的声乐(美声、民族)、器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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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方向:完整的独舞与基本功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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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视频要求:录制环境应能保证录制的声音和图像效果,考生须先全身正面面对镜头清晰的报出考试曲目,不得报姓名。录制全程应全身入镜,拍摄无滤镜、表情清晰,镜头固定,不得切换和移动,每首曲目不得编辑或剪接,声音和录像要同步进行,不得进行后期制作。录制背景为清晰纯色,无扩音设备。声乐演唱采用现场钢琴伴奏的形式录制,钢琴和伴奏人员必须一同入镜录制;器乐与钢琴主考者不做伴奏要求,不得使用音响伴奏;舞蹈须配背景音乐。录像制品需能看清表演者的表演状态和体现技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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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视频文件须注明考试主科、副科、姓名、考试曲目(例: 声乐-美声唱法张三-《思恋》《我爱你中国》、副科钢琴-张三-《四季》)
三、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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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声乐教材、器乐教材
四、考试内容
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含钢琴、管乐、弦乐)类、舞蹈表演:
1. 声乐、器乐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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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演奏作品三首,其中两首作品为主修专业(钢琴、管乐、弦乐),另外一首为副考专业作品。两首声乐主考作品时长不少于5分钟,两首器乐主考作品时长不少于7分钟。主考声乐者,副考可选:钢琴、器乐、舞蹈;主考器乐者,副考可选:声乐或其他器乐及舞蹈。
2. 舞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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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完成独舞剧目和基本功展示。包含:基本功组合(2-3分钟)。组合内容要求体现:个人基本形象、软开度、跳、转、翻,等技巧动作,配合音乐完成。独舞剧目,舞种不限,配合音乐完成。(不少于3分钟)
⚠考试视频提交至:35154714@qq.com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1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