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4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6.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育部等四部门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我校职教师资专业职业证书要求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专升本职业技能证书审核指引》。
7.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8.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
2024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一)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设计基础21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公共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2门。
专业基础课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分设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进行设置。各学科门类对应的专业基础课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与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对应表》。
专业综合课由省统一命题,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统考专业综合课对应表》。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四)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
3月30日 | 8:00-10:00 | 政治理论 | 15:00-17:00 | 专业基础课 |
10:30-12:30 | 英语 | |||
3月31日 |
9:00-11:30 (设计基础9:00-12:30) |
专业综合课(省统考) |
“设计基础”考试注意事项:1.答卷纸和草稿纸由考场提供;2.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和材料;3.考生自带画板或画夹,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4.除圆规、直尺、三角板之外,禁止携带任何其他辅助制图工具。
四、招生专业目录
批次 | 专业号 | 院校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学年) | 办学地点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综合课 | 前置专业要求 | 备注 |
提前批 | 001 | 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职教师资) | 5710 | 广州校区 | 高等数学 |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 5102计算机类(动漫制作技术除外) | |
提前批 | 002 | 0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职教师资) | 5710 | 广州校区 | 高等数学 | 电子技术基础 | 4603自动化类中电气自动化技术 4301电力技术类(机场电工技术、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除外) |
不招色盲色弱 |
提前批 | 003 | 03 |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职教师资) | 5710 | 广州校区 | 高等数学 | 电子技术基础 | 5101电子信息类 | |
普通批 | 004 | 04 | 会计学 | 505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管理学 | 基础会计学 | 5303财务会计类 | |
普通批 | 005 | 05 | 工艺美术 | 1000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艺术概论 | 设计基础 | 5501艺术设计类 | 不招色盲色弱 |
普通批 | 006 | 06 | 视觉传达设计 | 10000 |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 艺术概论 | 设计基础 | 5501艺术设计类 | 不招色盲色弱 |
建档立卡批 | 007 | 0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职教师资) | 5710 | 广州校区 | 高等数学 |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 5102计算机类(动漫制作技术除外) | |
建档立卡批 | 008 | 08 | 会计学 | 505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管理学 | 基础会计学 | 5303财务会计类 | |
建档立卡批 | 009 | 09 | 视觉传达设计 | 10000 |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 艺术概论 | 设计基础 | 5501艺术设计类 | 不招色盲色弱 |
五、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申请保送到我校符合条件就读的招生专业。考生需在2024年1月12日至19日进行网上报名,同时2024年3月15日前向我校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zsxsc@gpnu.edu.cn)申请保送生资格,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专科学籍查验(应届毕业生)
3.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证明(需盖学校公章)
4.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5.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翻译文件(需盖翻译单位公章)
6.世界技能大赛专升本保送生申请表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称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六、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七、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邮编:510665
电话:020-38265603、38256659
网址:
九、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潘老师
监督电话:020-38256612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邮编:510665
注:
1.招录工作如遇政策调整,将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和要求执行。
2.我校2024年普通专升本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3.关于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最新消息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我们将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网上查询是最快捷获取信息的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