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37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教务处在教育部注册新生学籍数据的准确无误,现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共24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的形式向招生就业办公室反映。
办公电话:020-38265603、38256659;
电子邮箱:zsxsc@gpnu.edu.cn;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13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