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考核标准
(一)招生对象
1.2016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酒店管理专业全日制学生。
2.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基本素质考核为“合格”者。基本素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考核标准
转段招生的考核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文件要求,及我校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执行。
二、报名方式、地点及报名考试费
(一)预报名:2019年1月3日至6日(共4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
(二)确认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至9日(共2天,9:00-16:30)。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前往我校报名点校验报名材料、缴费,并在我校打印的《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对于个别预报名时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报名时拍照上传相片。
(三)确认报名及缴费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第二饭堂三楼学生活动中心(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四)报名考试费:每人160元。缴费后,报名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一)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公章);④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⑥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出具的第一至第四学期考生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需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
(二)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时间
按照我校已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组织开展转段考核,转段招生考核包括公共课程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基本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共三个部分,实行“分项考核、综合评价”。
(一)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及考核时间
1.普通高校转段招生的统一考试科目为两门,一门公共基础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与本科插班生统考科目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公共基础课为英语,专业基础课为管理学。
2.统一考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总分为2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大纲及专业目录》。
3.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考核时间为2019年3月9日(星期六),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统一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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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
3月9日 |
10:30-12:30 |
15:00-17:00 |
专业基础课 |
(二)基本素质考核
基本素质考核具体方案由我校会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制定。考核工作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实施,我校参与。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两个等级。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须提交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出具的第一至第四学期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
(三)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方案请参考我校对外公布的方案。
2.学生在高职学段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级一等奖的,可免予专业能力(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下同)考核,并且专业能力考核定为优秀等级,具体按转段考核方案要求执行。
五、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酒店管理专业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计划为80名。
六、录取
(一)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年度试点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科类统一划定两门统一考试科目总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在获得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酒店管理专业普通专科毕业证书、考生基本素质考核结果合格、专业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两门统一考试科目的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学到其他本科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不接受其他专业或非试点班学生转入就读。
(三)考生凡持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七、收费标准
八、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规定,对新生高职学段期间基本素质考核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新生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转段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转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转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九、毕业与就业
转段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转段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邮编:510320)
电话:020-84096844
传真:020-84096069
网址:
招生考试处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