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插本录取工作是怎样开展的?这篇文章告诉你
第二步: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高校的各科类计划和专业计划。
第三步:省招生办公室按照《关于公布广东省202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公布的各校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学校调整后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五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四步:高校招生负责人进行阅档录取时,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第五步: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给高校复议。退档考生的善后处理由高校负责。
第六步:拟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将拟录取考生的档案送省招生办公室复审。复审通过后,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名册上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一份交录取院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复审并核准备案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录取分数线。
(三)填报职教师资专业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四)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当年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
(五)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两条录取分数线及考生报考专业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六)省招生办负责打印本科插班生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两份,并具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的电子签章,一份邮寄有关录取高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1.实行网上采集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按照要求编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实行网上录取。招生院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调整招生计划、审阅考生档案、确定拟录拟退名单;省招生办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审核确认录取考生名单,录取过程实行无纸化管理。
(八)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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