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调整计划
各高校招生负责人登录网上录取系统。根据生源情况向相关部门申请增加计划,及时调整各专业计划。如果没有调整计划,则进入投档流程。
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03 拟录取
高校招生负责人进行阅档录取时,确定的拟录取和拟退档名单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给高校复议。
05 复审并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将拟录取考生的档案送省招生办公室复审。复审通过后,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名册上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一份交录取院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
只要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考生信息无误,符合录取规则,即可加入正式录取名单,由各招生院校开设录取查询通道,考生可以留意各院校发布的录取查询通道进行查询录取结果。
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复审并核准备案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可知。
促进各类升学与就业工作有序衔接。各地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时间,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校招生、教务部门要共同组织实施好第二学士学位政策宣传、招录计划、考试录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