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1年2月2日前)。
3.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4.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5.报考退役士兵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为普通高校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报考的人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6.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登记在册,2021年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021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8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原则上省招生办在48小时内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登录“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网址: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动证明事项等告知承诺制度要求,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一)预报名
2021年1月25日至28日(共4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小程序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预报名期间,考生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报考类别、通讯地址(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不要随便更换,确保能取得联系)。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录取入学后注册学籍的重要信息,请报名时慎重输入,认真核对。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
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电子注册备案表)。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89338633。
3.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20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二)资料审核
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以便省招生办网上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1月30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1月31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退役士兵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A.义务兵退出现役证;B.属于往届毕业生的,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C.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资料。
④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
⑤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⑥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⑦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三)确认报名
2021年2月2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我校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不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放弃报名,原则上不予退回报考费。
惠州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公共课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课(统考) | 备注 |
1 | 市场营销 | 47 | 英语、政治理论 | 管理学 | 市场营销学 | |
2 | 财务管理 | 48 | 英语、政治理论 | 管理学 | 基础会计学 |
(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五、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四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省招生办在划定的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学校根据省招生办投出的考生档案中,按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录取具体时间请关注省考试院通知。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普通专升本(含与高职院校协同培养)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放惠州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惠州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邮编516007)
电话:0752-2527803(兼传真)
网址:https://zs.h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