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考核标准
(一)招生对象
1.2018年试点高职院校招收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日制学生。
2.在试点高职院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基本素质考核为“合格”者。基本素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考核标准
转段招生的考核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文件要求,及我校与试点高职院校联合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执行。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一)预报名。2021年1月25日至28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
1.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
2.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我校网上审核:①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考生所在高职院校教务处公章);②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第一至第四学期的考生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③体检表。
3.考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下载《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预报名时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30日)。
(二)网上审核。2021年1月25日至30日为网上审核时间。
我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的试点高职院校考生只能报考我校的对口本科招生专业。若考生在报名后、入学前出现违反报名规定的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确认报名。2021年2月2日17:00报名交费截止。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我校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不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报考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每科40元,每人4科(包括统考科目2科、专业理论及专业技能2科)。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时间
招生考核包括公共课程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基本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共三个部分,实行“分项考核、综合评价”。
(一)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及考核时间
1.统一考试科目
统一考试科目为两门,一门公共基础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为英语,专业基础课为高等数学。统一考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总分为2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2.考试时间
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考核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见下表。
项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
4月10日 |
10:30-12:30 |
英语 |
15:00-17:00 |
(二)基本素质考核
基本素质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两个等级。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高职院校出具的第一至第四学期的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
(三)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专业能力考核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合成为考核结果,共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考核方案请参考我校对外公布的方案。专业理论课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由各高职院校另行通知考生。
2.学生在高职学段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可免予专业能力(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下同)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优秀。
四、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试点高职院校 |
收费标准(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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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住宿费 |
||||
40 |
汽车电子技术 |
5190 |
1550 |
校本部 |
五、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科类统一划定两门统一考试科目总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在考生基本素质考核结果合格、专业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的基础上及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进行投档,我校按照同一专业志愿,按统考总分高分者优先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统考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自主考核结果等级高者。
(二)按考生报考对口专业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不得转读本校其他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学到其他本科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不接受其他专业或非试点班学生转入就读。
(三)考生凡持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规定,对新生高职学段期间基本素质考核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转段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入学后,将由我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转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转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毕业与就业
转段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我校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转段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我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招生联系方式
地 址:岭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招生科(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邮编:524048)
招生热线:0759-3183211 咨询QQ:1927426150 网址:zsb.li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