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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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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进展顺利,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但由于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尚有部分院校和专业计划存在缺额。为使更多考生有进一步接受本科教育的机会,省招生办公室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征集志愿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6月23日21:00-6月24日21:00进行考生征集志愿填报,6月24日21:00-23:00不能修改志愿,只能确认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二、征集志愿批次设置及范围

    (一)征集志愿批次设置

    根据生源情况以及缺额计划实际,征集志愿分3个批次,第一批为公办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考生批次,第二批为普通批次,第三批为民办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考生批次。

    各批次投档顺序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一个批次结束后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二)征集志愿分数线及范围

    1.第一批

    按《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粤招办〔2021〕16号)规定的相应学科门类的四门考试科目总分(下称四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①分数线为粤招办〔2021〕16号规定的建档立卡考生相应学科门类的四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四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成绩达到粤招办〔2021〕16号规定的建档立卡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2021年普通专升本建档立卡考生。

    其中未被2021年普通专升本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中的退役士兵考生,且成绩达到粤招办〔2021〕16号文件中规定的退役士兵考生四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第一批次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按不超过该院校专业组计划安排单列计划录取。

    2.第二批

    按公共课(政治理论和英语科目,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政治理论和专业课科目)及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总分(下称三科总分)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①各学科门类征集志愿三科总分具体最低控制线如下:

    普通考生:

    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理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三科总分):120分

    工学类(三科总分):110分

    退役士兵考生:

    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三科总分):100分

    ②三科总分达到相应学科门类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本批次志愿。

    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时,考生的专业基础课必须同院校专业组及专业要求的专业基础课一致,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还要求专业课必须一致。

    退役士兵考生按上线生源安排单列计划录取。

    3.第三批

    按三科总分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①各学科门类征集志愿三门科目总分具体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理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三科总分):110分;

    工学类(三科总分):100分。

    ②三科总分达到相应学科门类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2021年普通专升本建档立卡考生,可以填报本批次志愿。退役士兵考生不安排本批次填报,可在第二批次中填报。

    填报志愿及录取时,考生的专业基础课必须同专业要求的专业基础课一致,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还要求专业课必须一致。

    三、考生征集志愿成绩排位规则

    为方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所有在库考生三科总分按以下原则重新进行排位,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一)不同专业基础课分开、单独排位;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还按专业课分开、单独排位。

    (二)根据考生三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三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四、征集志愿设置

    第一、三批征集志愿分别设置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第二批征集志愿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建档立卡考生可同时报考第二批符合报考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

    五、征集志愿程序和填报志愿方式

    (一)查询是否被录取。考生可登录“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询普通专升本录取结果

    (二)登录“报名系统”。经查实未被录取且普通专升本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3日21:00-6月24日21:00开放“报名系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并确认征集志愿。6月24日21:00-23:00期间,仅限已填报征集志愿但未确认的考生确认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三)填报志愿方式。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方式。考生凭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按本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院校、院校专业组、专业计划详细情况及要求详见附件。

    1.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阅网上填报系统中公布的征集志愿院校、院校专业组及专业计划、办学地点等相关信息,并认真仔细阅读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简章,以便准确填报。

    2.考生在填报第一批征集志愿时,考生的四科总分中的考试科目须与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要求的科目一致;考生在填报第二批、第三批征集志愿时,考生的三科总分中的考试科目须与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一致。

    3.填报志愿时,系统提示有体检要求的专业,请考生务必仔细查阅招生院校招生简章,确认符合体检要求后方可填报。录取时,由于不符合体检要求被院校退档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系统提示不符合前置专业要求的,将无法提交志愿,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院校联系。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

    4.考生填报完志愿不再更改并成功保存志愿后,需点击“确认志愿”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普通专升本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后进行网上志愿确认。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6月24日21:00-23: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

    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最多可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5.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数据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征集志愿填报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完成。考生须管好自身密码,以防他人冒名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六、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和程序

    (一)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时间。6月25日,省招生办公室投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26日录取结束。6月25-26日组织院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

    (二)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程序。征集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单位。

    1.投档录取原则:省招生办公室依据本文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有关院校缺额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2.投档志愿顺序: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总分(含加分)(第一批为四科总分,第二、三批为三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七、工作要求

    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履职尽责,要按时、高效、严谨组织做好征集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我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任务。

     

    附件:1.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2.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对应表

    3.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考生征集志愿表(样式)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请点击下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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