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3.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和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专科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5.广东省户籍的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0年3月31日前)。
6.普通高校毕业的退役士兵,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报考我省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实行计划单列;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取消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28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的48小时内,招生院校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为避免网络堵塞,请尽量提前查看审核结果并交费。
1.预报名。
2020年3月25日至28日(共4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 “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 (网址
预报名期间,考生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报考类别、通讯地址(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不要随便更换,确保能取得联系)。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录取入学后注册学籍的重要信息,请报名时慎重输入,认真核对。
(1))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2)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只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学校根据系统反馈验证结果信息进行审核。
(3)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学校根据系统反馈验证结果信息进行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89338633。
(4)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学校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89338633。
2.资料审核。
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以便我校审核。
(1)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①户口本(本人姓名页);②考生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户口本(本人姓名页)。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除上述第(1)点所涉及的有关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上传:①专科毕业证书(往届);②义务兵退出现役证;③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4)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学校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由报考的招生院校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开始日期前10天。原则上学校按考生上传的电子数据审核,确需审核资料原件的,学校会提前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将资料原件邮寄至我校审核。逾期未提交或未按学校要求邮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5)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3.体检表。
考生须依据《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开始日期前10天),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开始日期前10天。逾期未上传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的,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确认报名。2020年3月31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我校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不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5.报考费。每人200元。
三、招生计划
详见《惠州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
四、考试及录取时间
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的专业课科目为两门。各专业课考试科目、指定参考书等见《惠州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考试专业课参考书目录》。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由于受疫情影响,本科插班生(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及录取时间初步安排在4月底以后,具体时间请关注省考试院通知。
五、录取
(一)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史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工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基础、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英语类专业单独划线。我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两条录取分数线上分专业计划按五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课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课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底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基础课、英语、政治理论。
(二)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入学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含与高职院校协同培养)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放惠州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惠州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邮编516007)
电话:0752-2527803(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