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项渠道促进就业行动。
1.稳定升学招生规模。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扩大研究生、本科生招生规模,及早组织完成各类升学招生计划,其中硕士研究生、普通专升本招录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年全省研究生招生不少于6万人;普通专升本招生不少于5万人。(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责任部门:省教育厅)
2.提升参军入伍比例。做好一年两次大学生征集工作,加大动员力度,大力宣传新激励政策和新体检标准,在3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征兵,9月底前完成第二轮征兵。全年高校毕业生入伍征集比例不低于20%,其中征集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2021人。适应部队建设需求,鼓励技工院校毕业生报名应征,进一步提高技工院校毕业生征集数量,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享受高等院校毕业生同等入伍政策。(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省征兵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3.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把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双一流”高校建设监测指标,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省实验室及企业等开发设立更多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督促指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招录科研助理给予经费政策支持,落实好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政策,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全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不少于3500人。(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