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76号)等文件要求,我校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协同育人试点工作,2018年被试点专业录取的学生将于2021年进入转段考核阶段,现依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202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考核标准
(一)招生对象
1.2018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日制学生。
2.在试点高职院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基本素质考核为“合格”者。基本素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考核标准
转段招生的考核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文件要求,及我校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酒店管理专业40名,会计学专业40名。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1年转段招生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具体办法如下。
(一)预报名
1.预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8日(共4天),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2.预报名网址:
3.上传资料:①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考生所在高职院校教务处公章);②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第一至第四学期的考生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③体检表(见附件)。
4.其他要求:考生须确保上传的资料真实、完整、清晰;网上上传相片、资料不成功的考生,应在预报名时间内来我校现场上传或交验相关报名资料;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符合资质要求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表有效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30日。
(二)确认报名
1.网上报名交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日17:00。
2.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预报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可以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3.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不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报名资料审核
1.我校在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的48小时内完成资料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或补交相关资料。
2.若考生在报名后、入学前出现违反报名规定的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
3.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费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每科40元,每人4科(包括统考科目2科、专业理论1科、专业技能1科),共160元/人。缴费后,报名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时间
转段招生考核包括公共课程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基本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共三个部分,实行“分项考核、综合评价”。
(一)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及考核时间
1.普通高校转段招生的统一考试科目为两门,一门公共基础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与普通专升本统考科目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公共基础课为英语,专业基础课为管理学。
2.统一考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总分为2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3.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考核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
统一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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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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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
10:30-12:30 |
英语 |
15:00-17:00 |
专业基础课 |
(二)基本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两个等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交所在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的第一至第四学期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
(三)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两个科目,专业能力考核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情况合成为考核结果,共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2.学生在高职学段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级一等奖的,可免予专业能力(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下同)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优秀,具体按转段考核方案要求执行。
五、录取
(一)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年度试点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科类统一划定两门统一考试科目总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在获得试点高职院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考生基本素质考核结果合格、专业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两门统一考试科目的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不得转读本校其他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学到其他本科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不接受其他专业或非试点班学生转入就读。
(三)考生凡持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收费标准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规定,对新生高职学段期间基本素质考核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新生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转段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转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转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转段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转段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联系方式
部门:广东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电话:020-84096844
邮箱:zsbbg@gdufe.edu.cn
网址:
十、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简章由广东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本简章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