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省生源的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8年1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2018年,符合上述1、2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我省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实行计划单列;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2018年,满足上述1、2条件之一的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7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式、地点及报名考试费
(一)预报名。2018年1月6日至9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登录
(二)确认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12日(共两天,9:00-16:30),考生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到我校校验报名材料、缴费、进行电子摄像,并在学校打印的《广东省2018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三)确认报名及缴费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南校园旧图书馆一楼大厅。
(四)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一)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考生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8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二)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在预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考生还必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④经考生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8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特别提醒:预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科毕业证书验证有效结果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录取(此类考生考试成绩将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证明。
(四)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一)、(二)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五)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具有广东省户籍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一)、(二)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及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六)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8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学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7年12月12日-2018年1月12日)。
四、报名资料的审查
学校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原则上要求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广东财经大学2018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我校自主考试两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校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
准考证由考生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自行打印,请留意相关网站通知,我校不负责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至18日(星期天)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六、招生计划
2018年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总数为2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指定参考书、原就读专科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广东财经大学2018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录取办法
(一)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我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五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五科总分相同时,按考生专业课1、专业课2、专业基础课、政治理论、英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当年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
(四)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五)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考生,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体检标准对入学后的新生开展体检复检工作,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入学时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八、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我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十、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一、联系方式
部门:招生考试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510320)
电话:020-84096844
传真:020-84096069
网址:http://zsb.gd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