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历史的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祖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热带滨海城市——湛江市,地处湛江市区繁华地段。我校学科专业体系完备、办学资源丰富,建设有高水平师资队伍,构建有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办学质量高,办学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就业前景好;注重协同创新育人,对外合作交流广泛。
(东大门)
(百年师范纪念塔)
(古榕广场)
(问渠)
简章公布
01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1年2月2日前)。
3.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4.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5.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具体证书种类见我校招生目录。
6. 普通高校毕业的退役士兵,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报考我省本年度招收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院校、专业,实行计划单列;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院校、专业。
7.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登记在册,2021年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02
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1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
(一)预报名。2021年1月25日至28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
重要提醒:预报名时,考生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务必准确,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录取入学后注册学籍的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于录取通知书邮寄。
1. 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
2. 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89338633。
3. 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20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4.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1)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2)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职教师资类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4)报考退役士兵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A.义务兵退出现役证;B.属于往届毕业生的,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C.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资料。
(5)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
(6)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7)考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下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1日)。
5. 补交材料说明。
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6. 资格审核。2021年1月25日至30日为资格审核时间。
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1月30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1月31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选报了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由我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办进行复核。
(二)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我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我校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考试科目。
(三)确认报名。2021年2月2日17:00报名交费截止。
1.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 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报考费。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
03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编写并公布。校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
(北京时间)
04
录取
(一)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四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录取原则如下:
考生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两条最低控制线投档后,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根据考生的四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志愿进行录取,如此类推,录满为止。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额满未被录取时,若服从调剂,在专业组招生计划尚有空额的前提下,调剂到该专业组尚未录满的其他专业,直至额满为止;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不跨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同分点的处理办法:四科总分相同(含加分)时,依次按照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专业基础课、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公共课中英语科目、专业综合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录取。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服义务兵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今年我校招生相关专业。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考生向我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我校审核同意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五)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逾期未上传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的,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05
收费标准
被录取新生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06
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师范类专业学生自行选择考取《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请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体检标准慎重报考。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普通专升本入学后,我校对新生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独立编班或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管理。
07
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08
其他事项
1.本简章未尽事宜,将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和本校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09
招生联系方式
地 址:岭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招生科(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邮编:524048)
招生热线:0759-3183211
咨询QQ:1927426150
网址:zsb.lingnan.edu.cn
欢迎报考岭南师范学院!
图文编辑 | 杨思薇
信息来源 | 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