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市学院2024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
专升本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44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松山湖大道旁) 邮政编码:52341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东莞城市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三
四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50号)文件精神,以及以生为本的原则,我校综合考查采用线下考试,具体要求留意学校有关考试通知。
(1) 考查时间2024年4月14日14:30—16:30
(2) 考查内容及评分
考查内容:《思想政治理论》与《语言文化基础》
分数:总分200分
具体分数分布与考察内容可扫下面二维码查看考试大纲
(3) 报考费
报考费40元/科,缴费在我校“城院智慧校园线上服务”平台。
成功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五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一时段(2024年1月12日09:00-19日18:00)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报考我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由于第二时段(2024年3月10日09:00-12日18:00)报名时,我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已经结束,参加第二时段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兼报普通专升本。
对于不参加考查、考查总成绩为0分的考生,将不具备录取资格。
六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七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东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生就业政策与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
(一)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二)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九
十
咨询电话:
0769–23382107
0769–2338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