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专升本(专插本)招生考试
《保险学》、《财政学》考试大纲
《保险学》考试大纲
一
考试的性质与目的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是由专科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保险学》课程考试的目的与要求是: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保险学的基础知识,理解保险学的基本概念,熟练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同时具备分析应用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保险活动中的实际问题,为学习保险学专业其它课程及今后实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储备。
考试参考教材:《保险学》(第二版),丁继锋主编,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9年1月,ISBN: 9787550438156。
二
考试形式题型及试题命题原则
(一)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满分为200分。
(二)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问答题、案例分析。
(三)试题命题原则
命题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考试目的和考试内容,考试命题应具有一定的覆盖面且重点突出,侧重考核考生对保险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保险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
考试内容和要求
第一章 风险和风险管理
考试内容
1.1风险的概念
1.2风险的特征
1.3损失频率与损失程度
1.4风险的构成要素
1.5风险的分类
1.6风险管理的定义、目标和程序
1.7风险管理技术
1.8可保风险的条件
1.9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考试要求
掌握风险及相关概念、风险的特征、风险的构成和不同分类方式、风险管理的定义和基本程序、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理解控制型和财务型的风险管理技术的差异,掌握可保风险的条件。
第二章 保险概述
考试内容
2.1保险的概念
2.2保险的特征
2.3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的比较
2.4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2.5保险的分类
2.6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
2.7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历史
考试要求
掌握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保险的分类以及保险的发展史等,理解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对保险的基本内容有较为全面的认识。
第三章 保险合同
考试内容
3.1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3.2保险合同的分类
3.3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3.4保险合同的内容
3.5保险合同的形式
3.6保险合同的订立
3.7保险合同的履行
3.8保险合同的变更
3.9保险合同的终止
3.10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
3.11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考试要求
了解保险合同及其相关概念,掌握保险合同的特征与分类、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等方面的知识,理解保险合同主体的条件及其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考试内容
4.1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
4.2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4.3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来源
4.4保险利益的时效要求
4.5保险利益的转移
4.6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4.7最大诚信原则产生的原因
4.8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4.9近因原则的含义
4.10近因原则的应用
4.11损失补偿原则的概念
4.12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
4.13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4.14代位原则的含义、内容与运用
4.15分摊原则的含义、内容与运用
考试要求
了解保险基本原则相关专业术语的涵义,理解最大诚信的内容、近因的认定、损失补偿原则的实现方式,掌握保险利益的确定和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能够运用近因原则判断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的因果关系,能够运用代位原则分析实际问题,掌握分摊原则的几种计算方法。
第五章 财产保险
考试内容
5.1财产保险的概念与特点
5.2财产保险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5.3财产保险的分类
5.4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
5.5火灾保险
5.6运输工具保险
5.7工程保险
5.8农业保险
5.9货物运输保险
5.10责任保险
5.11信用保证保险
考试要求
了解财产保险的基本概念、分类和基本原理,熟悉财产保险主要险种的内容,了解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主要业务,重点掌握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和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相关内容。
第六章 人身保险
考试内容
6.1人身保险的概念与分类
6.2人身保险的特征
6.3人身保险的作用
6.4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6.5人寿保险
6.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7健康保险
掌握人身保险的特殊性和主要分类,熟悉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主要业务内容,理解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并能够用于分析实际问题。
第七章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考试内容
7.1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概念
7.2保险公司经营的原则
7.3保险公司经营的目标
7.4保险营销管理
7.5保险承保
7.6保险理赔
7.7保险投资
考试要求
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原则、目标等,熟悉保险公司经营环节、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了解保险营销管理,掌握保险公司的核保、理赔和投资等业务内容。
第八章 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
考试内容
8.1保险市场的概念与特征
8.2保险市场的机制与模式
8.3保险市场发展的衡量
8.4保险市场的主体与客体
8.5保险市场的需求与供给
8.7保险监管
考试要求
了解保险市场的概念、特征、构成、分类;理解保险市场的涵义、机制、模式、需求与供给;熟悉保险市场中介,对保险市场常识与热点问题有初步了解;掌握保险市场监管的目标、内容和形式。
《财政学》考试大纲
一
考试的性质与目的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是由专科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财政学》课程考试的目的与要求是:要求考生了解财政学的基本内容,理解财政学的基本概念、掌握财政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同时具备分析应用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财政与税收活动中的实际问题,为今后实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储备。
考试参考教材:《财政学》(第十版),陈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4月,ISBN:9787300277561。
二
考试形式题型及试题命题原则
(一)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满分为200分。
(二)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三)试题命题原则
命题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考试目的和考试内容,考试命题应具有一定的覆盖面且重点突出,侧重考核考生对财政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
考试内容和要求
1、财政学对象和财政职能
考试内容
1.1财政学的研究对象
1.1.1 财政学的定义
1.1.2 财政学的研究对象
1.1.3 财政运行的主要特征
1.2财政职能
1.2.1 资源配置职能
1.2.2 收入分配职能
1.2.3 经济稳定职能
考试要求
了解财政学的定义、研究对象和财政运行的主要特征。掌握政府的财政职能: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掌握政府的职能的具体内容与含义。
2、财政学的基本理论问题
考试内容
2.1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1.1 政府与市场关系是财政学的基本问题
2.1.2 市场效率与市场失灵
2.1.3 政府干预与政府干预失效
2.2公共物品
2.2.1 公共物品的定义与内涵
2.2.2 公共物品区别私人物品的特征
2.2.3 公共物品提供的市场均衡
2.2.4 公共物品提供的方式
2.2.5 公共生产与公共物品提供
2.3财政的法治化和民主化
考试要求
深入理解财政学的基本问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掌握市场效率的有效条件和市场的失灵的表现。掌握政府干预与政府干预失效。熟练掌握公共产品的定义、基本特征、市场均衡和提供方式。了解财政的法治化和民主化。
3、国家预算和预算管理
考试内容
3.1国家预算的概念、构成与类别
3.2国家预算编制原则
3.3公共预算、收支分类与科目设置
3.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与管理
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3.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3.7部门预算的含义、背景和意义
3.8政府采购制度、政策与改革
3.9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含义、措施和实施原因
3.10收支两条线管理
3.11预算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措施
考试要求
了解国家预算的概念、构成、类别。了解国家预算的编制原则,财政收支分类和预算科目设置。了解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内容和管理。掌握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制度内容、措施、制度实施原因,以及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举措。
4、财政支出的规模与结构
考试内容
4.1财政支出规模的衡量
4.2财政支出规模增长变化的理论
4.3财政支出的分类
4.3.1 财政支出的功能分类
4.3.2 财政支出的经济分类
4.4财政支出结构发展变化的学说
考试要求
了解财政支出的衡量与分类。掌握财政支出规模增长变化的理论以及财政支出结构发展变化的理论。
5、财政支出
考试内容
5.1经常性支出
5.2投资性支出
5.3转移性支出
5.3.1 社会保险支出
5.3.2 财政补贴
5.3.3 税收支出
考试要求
了解财政支出的分类。了解经常性支出、投资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的基本内容及其基本状况。掌握转移性支出中的社会保险支出、财政补贴和税收支出的基本内容。
6、财政收入概论与税收制度
考试内容
6.1财政收入的构成
6.2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
6.3财政收入的规模与结构分析
6.4税收的定义、属性和分类
6.4.1 税收的属性
6.4.1 税收的分类
6.5税收制度
6.5.1 税收制度的概念
6.5.2 税收制度:三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6.5.3 税收制度:其他要素
6.6中国税制
6.6.1 商品课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6.6.2 所得课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6.3 财产课税与资源课税
6.7中国的近期的税制改革
考试要求
了解财政收入的定义与构成。了解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定义、构成和基本内容。了解财政收入的规模与结构现状与变化。深入掌握税收制度的概念、税收制度的要素。熟练掌握中国税制的基本结构以及各个主要税种的定义,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率,并且能够进行税额的计算。掌握中国近期税制改革方面的内容。
7、税收理论
考试内容
7.1税收原则
7.1.1 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7.1.2 税收的公平类原则与效率类原则
7.1.3 税收中性原则
7.2税负转嫁与归宿
7.3税收的经济效应
7.3.1 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
7.3.2 税收对储蓄的影响
7.3.3 税收对投资的影响
7.3.4 税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7.4税收与经济发展
7.4.1 古典学派的观点
7.4.2 凯恩斯学派的观点
7.4.3 供给学派的观点
考试要求
掌握税收的公平类原则和效率类原则、了解税收的中性原则。掌握税负归宿和转嫁理论,并且能够分析现实经济中的具体案例。掌握税收对于劳动供给、储蓄、投资和收入分析的影响。掌握各个学派关于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观点。
8、预算管理体制
考试内容
8.1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
8.2收支划分的理论依据
8.3中国的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8.3.1 支出责任和收入划分
8.3.2 中央与地方收入的划分
8.3.3 转移支付制度
8.4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方向
考试要求
深入了解中国的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掌握收支划分的理论。熟练掌握中国的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支出责任与收入的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和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掌握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方向。
9、财政平衡与国债
考试内容
9.1财政平衡的概念
9.2财政赤字的计量与口径
9.3财政赤字的分类
9.4财政赤字与国债债务率的动态关系
9.5国债的概念
9.6国债的种类与结构
9.7国债负担与国债债务率
9.8国债管理制度
9.9李嘉图等价
9.10国债的经济效应
9.11国债的政策功能
9.12中国地方债务状况与管理
考试要求
了解财政平衡、财政赤字(盈余)的概念、计量、口径和分类。理解财政赤字与国债债务之间的关系。了解国债的概念、种类、结构,中国国债管理制度以及中国地方债务善和管理。理解国债负担与国债债务率。掌握李嘉图等价原理,国债规模的衡量、国债的经济效应和政策功能。
10、财政政策
考试内容
10.1财政政策的概念
10.2财政政策目标
10.3财政政策手段
10.4财政政策乘数
10.5财政政策传导机制
10.6需求侧财政政策和供给侧财政政策
10.7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与中性财政政策
10.8中国的财政政策实践
考试要求
了解财政政策的概念、目标、手段、分类。掌握财政政策乘数和传导机制。掌握不同类别的财政政策的手段、内容和作用机制。了解近期中国财政政策实施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