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意见》强调,退役军人政治信念坚定、使命责任强烈、作风素养过硬,具备任教潜质,是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有利于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性别比例,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有助于发挥退役军人优势,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在新事业新岗位上贡献力量。
《意见》在培养退役军人成为教师上有哪些优惠优待政策? 在升学方面,《意见》提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高考按规定享受加分照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优化招生结构,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按规定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等工作,优先开放师范类专业并提供专业补习等帮助。 退役军人报考专升本师范专业,各地可结合相关人才培养实际,合理确定对应专业范围。各地可依托本地师范类、体育类高等院校开设退役军人师范教育、体育专业专修班。在读师范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在培训方面,《意见》要求各地依托师范院校对符合基础条件且有从教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鼓励省际联合开展专项培训,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结合退役军人特点,着重培训思想政治、国防教育、体育等任教专业。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均可申请参加。 出台《意见》有没有实践基础? 促进优秀退役军人担任中小学教师工作涉及的政策和部门较多、社会影响大而深远,在国外也有一些先例。前期,我国部分地方也在探索有效做法、形成典型经验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2年初,上海市率先在上海师范大学成立了退役军人学院,筹备开展退役军人师范生培养,对不同专业基础的退役军人实施师范类专业的专升本和研究生教育,由市、区教育部门与退役军人学院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进中小学任教。 今年3月,贵州省贵阳市发布了《贵阳贵安2022年面向省内高校师范类专业在读退役军人选拔培养中小学“兵教师”预告》,高位推动、军地多部门参与,着力强化培训培养,打通退役军人师范生带编进校的通路。 这些试点工作,验证了出台《意见》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政策,提供了可靠的实践基础。